朋友和老公雙方的共有房產有抵押貸款,而且還沒有還清,現在想起訴離婚,但雙方都沒有足夠的錢補償另一方,那么房產怎么分?會被法院拍賣嗎?不想拍賣怎樣盡可能分到更多錢?
陳蕊伶律師說,在離婚糾紛中,分割房產的處置方式一般有三種:
(1)歸邊處理。即房子歸一方,由獲得房子一方補償另一方。
(2)如果雙方都要房子,可以采用競價方式,價高者得。
(3)如果雙方都不要房子,可以通過法院拍賣房屋後分割房款。
但是法院走拍賣流程會將房屋價格拉得比市場價格低,一般不建議采用。因此,如果雙方都沒有能力支付對方補償款,可以協商一致把房子賣掉,共同分割房屋出售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