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立法會上議員關注到開徵房屋空置稅,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財政部門研究空置稅時,認為存在行政和技術困難,例如如何訂定空置定義,有何法律依據和行政成本等問題需要解決。至於空置物業不需交稅的問題則相對容易處理,財政局正研究。
另外,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在資料補充中指出,如果單靠用電和用水狀況確定空置,不排除會出現一些應對造假方法,令法律效力大打折扣,故此必須深入研究及聽取社會意見再作決定。綜合而言,目前加重住房空置成本較為可行的措施是透過建議修改現行房屋稅規章,取消有關空置房屋的豁免課稅規定。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在有關“下調房屋稅和開徵空置稅”的資料指出,
就進一步調控房地產市場的問題,特區政府目前除了推出需求管理措施之外,在供應方面,工務部門亦努力繼續提高供應量。至於在稅制方面,如何能鼓勵有更多供應出現,包括有議員提及空置稅,又或將出租的物業繳納的稅率調至與不出租物業所繳納的稅率等同,又或是現正根據《房屋稅規章》空置物業不用交房屋稅的規定,可否取消相關規定等,在聆聽了社會的意見之後,財政局正在進行研究。在研究空置稅時,財政部門發現存在行政和技術的困難,例如如何訂定空置的定義,有什麼法律依據和會帶來什麼行政成本等,均需要在技術上研究如何解決這些問題。至於現時空置物業不需交稅的問題,相對容易處理。財政局正在進行研究。
特區政府於2010年向立法會提交下調房屋稅率的法案,有關法案獲立法會通過後,出租房屋的稅率已由原來16%下調至10% ,非出租房屋的稅率由原來10%下調為6%。
降低出租房屋的稅率對鼓勵出租房屋的業主將房屋出租及申報房租有一定的幫助。但同時,亦有一些社會聲音要求增加對財產例如不動産的徵稅,以體現能者多付的稅收公平原則。另外,降低稅率亦會對原來已狹窄的稅基帶來負面影響,如何去平衡,政府需要作深入的考慮。
至於開徵房屋空置稅,理論上是有利推動業主將房屋出租,減低空置情況。但實際執行上,如何盡量減低擾民而又有效執行則存在較大困難。在立法時,亦需要考慮納稅人是會針對法例規定而採取不同應對措施,如果靠用電和用水狀况確定空置,不排除會出現一些應對造假方法,令法律的效力大打折扣,同時,在法律的嚴謹性上亦會存在一定的問題。
故此,必須先進行深入研究及聽取社會不同的意見,再作決定。綜合而言,目前對加重住房空置成本較為可行的措施是透過建議修改現行房屋稅規章,取消有關空置房屋的豁免課稅的規定。
2022-0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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