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土資源部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度報國務院批准城市建設用地申報工作的通知》,部署啟動2018年報國務院批准城市建設用地申報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繼續嚴控城市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組織做好城市用地申報,確保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年度報國務院批准城市建設用地申報工作。
《通知》明確,各地按照“國家批規模、控結構,地方管項目、落用地”原則,組織做好城市用地申報。
根據城市發展實際需要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合理確定城市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擬定好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和補充耕地方案;依據有關規定,做好耕地占補平衡、征地補償安置等相關工作。
《通知》還強調,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須依據城市2014~2016年平均供地率,審核城市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城市平均供地率未達到50%的,按照差值與2014~2016年批准的城市平均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規模乘積,相應核減城市2018年度申報新增建設用地規模。
各城市申報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期剩餘年均量以內。確實有特殊情況、申報規模超過年均量的,應具體說明情況和理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用地審查意見中核實說明。
(房掌櫃整理自觀點地產網、人民網、房迅網)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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