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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銷售使用權超過20年屬於欺詐?

(匿名) 2017-05-19 看房
車位銷售使用權超過20年屬於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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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消費者租賃車位,即所謂的銷售使用權,最長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銷售使用權超過20年並且不向消費者聲明20年後不受法律保護的,都是欺詐行為,消費者可請求雙倍賠償。

      尤其是二手房購房者的購買車位,要注意上家對車位的使用權是否到期,如果正巧趕上賣家的車位使用合同到期,你可以直接辦理更名;但是如果沒有到期,在辦理物業交割的時候,可以進行車位租賃或轉交。

    • 2017-05-19 1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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