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關於今日深圳“豪宅稅”調整的報道,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官網回應稱,“日前,深圳市將普通商品住房標准調整為宗地容積率1.0以上且房屋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這是在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下,落實國家減稅降賦精神,充分考慮普通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費而采取的一項舉措。”
報道稱,深圳市稅務局工作人員確認,普通住宅標准不再有價格的規定,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均為普通住宅。滿兩年的二手房或可免征增值稅,自2019年11月11日起實施。
據了解到,目前,深圳市適用的普通商品住房標准於2015年9月公布實施。隨著房地產市場形勢的變化,該普通商品住房標准與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日益不匹配。目前,市場上大量中小戶型住房交易需要繳納增值稅,這無疑加重了普通居民家庭、剛需購買住房的負擔。
近兩年來,政府有關部門收到很多群眾的反映,要求調整普通商品住房標准,保障剛需購房。經過充分研究,深圳市對普通商品住房標准進行調整,將有利於使更多剛需家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降低剛需購房成本,滿足合理住房需求。
需要特別強調說明的是,此次調整普通住房標准,並不影響深圳市房地產調控政策。深圳市仍然嚴格執行2016年以來的限購、限貸、限售、限價等政策,“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工作仍在有條不紊推進中。
此外,房地產發展長效機制工作也在加快推進,未來深圳將通過住房制度深化改革,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綜合運用土地、金融、稅收、立法等手段,持續完善房地產調控措施,繼續遏制投機炒作行為,促進深圳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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