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以國外反向抵押保險模式作參照,一般情況下養老金的領取並非至終身,當房屋擁有者生存至合同約定年齡時,由政府負責安置老年人,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處置房產,若遭遇房價波動,則由政府相關基金予以補償,減緩保險公司的經營壓力。
“如果政府能夠適時出台稅費減免等相關惠民政策,減少老年人辦理業務的費用成本、降低保險公司處置房產時的各項稅費等,相信將有更多保險公司參與其中。”一位專業壽險公司人士稱。
此外,幸福人壽原監事會主席孟曉蘇在近期公開表示,房屋產權問題是制約反向抵押保險發展的重要原因。目前,承租公房、小產權房等不具備國家承認所有權或校產房、軍產房等無法獲得房屋登記的其它住房不能用以抵押。
但參照國際經驗,反向抵押保險僅屬小眾業務,一直未成為主流的養老方式,有條件、有需求並且有意識使用該種養老方式的人群有限。即便是在反向抵押保險開展得較成功的美國,在有條件的老年家庭中,其參與比例亦僅約3%。
細剖首款反向抵押保險產品
以前述“幸福房來寶”為例,其是一款非參與型反向抵押保險產品,即幸福人壽不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但承擔房屋下跌風險和長壽給付風險,在投保後老年人即可終身領取固定養老金,不受房價下跌的影響。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查閱該款產品的相關信息,條款顯示,投保范圍為60周歲(含)至85周歲 (含)之間的自然人;保險期間為終身;猶豫期為30天;給付日為主險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5日,首次給付日支付第一個月、第二個月的養老保險金。
從參保情況來看,這一業務尤其適合中低收入家庭、失獨家庭、“空巢”家庭和單身高齡老人,尤其是不存在房產繼承問題的無子女老人。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幸福人壽獲悉,截至2016年6月30日,“幸福房來寶”共有60戶78人投保。從區域來看,一線城市(北上廣)相較於二線城市(武漢)需求顯著、認知度高;從家庭構成來看,無子女家庭老人占到40%,主要是孤寡、失獨老人;從年齡來看,平均年齡為73歲,年齡最大的85歲,其中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占到一成;
從房產評估價值來看,200-300萬元區間居多,價值最高的房產位於上海,最低的在武漢;從月領養老金來看,以月領養老金5000-10000元居多,平均為8000元。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與投保“幸福房來寶”的兩對老人取得了聯系,其中一對夫婦為失獨家庭,另一對夫婦為空巢老人。
其中,前者坦言,“參保前兩人每月領取7000元的退休金,僅夠日常開銷及定期醫療服務;參保後每月額外9000元的養老保險金,換家電家具、外出旅遊、改善飲食,生活質量提升不小。”
“我和老伴健康狀況都不甚理想。近年來我經曆了4次手術,老伴也因疾病進行了2次手術。此前積攢的儲蓄都不夠花,但投保後每月收入翻了一番,騰挪出看病、請保姆的經費,對我們而言著實解決了燃眉之急。”後者如是反饋。
保監會在《通知》中明確,反向抵押保險是保險業參與“以房養老”的探索,使房產這一老年人主要的存量資產在不轉移使用權的前提下能夠轉化為養老資金,滿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養老、增加養老收入、長期終身領取養老金的三大核心需求。
2022-0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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