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珠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牌一宗二類居住用地。
掛牌文件顯示,編號為珠國土儲2018-12的地塊,位於高新區唐樂路北側,宗地面積9895.29㎡,容積率≤2.27且>1.0,綠地率≥33%。出讓年限為住宅70年;商業40年。
其中計容積率建築面積為22440.88平方米。配套商業可自行調節是否設置,建築面積占住宅建築面積比例控制在3%-5%。
地塊起始總價1.7億,單價約7575元/㎡;最高限價總價2.5億,最高限價樓面價約11140元/㎡。
值得一提的是,地塊為產業人才共有產權住房項目(下稱共有產權住房),項目執行《珠海高新區產業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修訂)》相關規定。
地塊所建單套共有產權住房配售建築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
地塊建成後,高新區管委會可直接委托競得人管理和經營共有產權住房,也可另行委托,被委托單位稱為住房管理單位。如另行委托,競得人須在該地塊綜合驗收合格後90天內將項目30%產權無償移交給住房管理單位。
地塊所建共有產權住房配售對象為高新區主園區內主導產業企業工作,且符合《珠海高新區產業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修訂)》規定條件的人才,配售對象核准工作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
地塊所建共有產權住房的產權由個人與住房管理單位按份共有,個人持70%份額產權,住房管理單位持30%份額產權。個人購買共有產權住房支付住房總價款的70%。
地塊及地塊所建建築物的的使用、開發、銷售、產權初始登記及產權變更登記等工作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監管。
地塊須配套建設的公共廁所(建築面積≥60平方米)、社區用房(建築面積≥300平方米)及競配建階段產生的人才住房由競得人建成後無償移交給高新區管委會,並由高新區管委會指定的部門接收管理,產權歸高新區管委會。
地塊的動工期限為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竣工期限為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期限截止之日起兩年內。
據悉,該地塊將於2018年9月5日10時進行競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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