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為強化《意見》的貫徹力執行力,從三個方面作了明確:一是突出主體責任。各級黨委是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軍政主官要強化責任擔當,“新官”理好“舊賬”,有效化解矛盾解決問題;黨委班子成員和領導幹部要帶頭自查自糾,從嚴落實整改;建立責任分解、責任倒查、責任追究制度,層層壓緊責任,層層抓好落實。二是堅持真糾實治。對具備整改條件、自身能夠解決的問題,建設管理單位應當抓緊整改到位;對政策規定明確、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大單位應當集中會審拿出處理意見;對重點難點問題,實行軍委機關和大單位掛牌督辦制度,上下聯動聚力攻關。三是厲行法規法紀。對單位組織不力、工作滯後、整改落實不到位的,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對清理整治中弄虛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視情作出調整工作崗位、免職等處理;對故意拖延、拒不按規定補交購房款,以及拒不退還公款裝修費用的個人,依據黨紀政紀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複轉及其他地方人員購買軍隊住房存在違規問題,當事人不配合整改的,建設管理單位應當向當事人所在單位通報情況,共同糾正;對拒不糾正的,應當采取強制措施和法律手段予以糾正,並建議當事人所在單位和上級紀委予以處理。
問: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期間落實《意見》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總的要求是,緊跟改革步伐,主動作為、邊清邊治。各級要繼續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專項清理整治,處理好落實改革任務與清理整治的關系,緊緊抓住改革為清理整治提供的良好機遇,以一流的工作成績為順利推進改革加油助力。裁降並改單位要做好調查摸底數據和佐證資料的保管、移交工作,相關電子檔案和文件材料要分類彙總、整體歸檔,統一移交善後留守機構或上級單位。要增強工作的前瞻性,把可能遇到的各種複雜情況和棘手問題想在先,把能夠前趕的事情積極往前做,不等不靠,邊排查邊整治,想方設法把自身能解決的問題抓緊解決好,以堅定不移的行動和從嚴糾治的決心,實現習主席和軍委領導的決策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