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地產稅的進展,又曝出了最新消息。近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郝如玉在第十屆“中國經濟增長與周期”論壇上透露,目前房地產稅仍在起草過程之中,操作難度很大。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曾表示,“本屆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預計房地產稅法最快將在2017年底前通過,慢的話可能會在2017年底提交審議,在下一屆人大任期內通過。”
“我不是很樂觀。”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希望在2017年底本屆人大能拿出一個可供討 論的房地產稅方案。但是,方案從討論到通過還有一個過程,“我們不能指望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推出這項政策,事實證明一個稅種的推出如果過於倉促,在執行中會 有很多後續問題不好解決。房地產稅寧可晚一點出台,也不能出原則性的、顛覆性錯誤。”
開征房地產稅,
必須先由全國人大立法
從2003年提出物業稅開始,房地產稅已曆經13年之久,其間經曆了征不征、怎么征、征多少等諸多討論和爭議。2011年初,在沒有立法的前提下,先行在上海和重慶兩地進行試點征收。
但是,房地產稅要全面推行還需先立法。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稅收法定”的原則,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相應法律作前提,政府則不能征稅”。
2015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修改《立法法》的決定,明確規定: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通過制定法律來解決。
一系列政策頻出,意味著未來開征房地產稅,必須先由全國人大立法討論通過才能算數。
房地產稅到底難在哪裏?“房地產稅在起草過程中,實際上是對現行稅制以及有關的收費體系的再設計,因為圍繞著房地產的稅收有很多,還有附加在土地上 的各種各樣數不清名目的一些費用,都和房地產稅有關。”劉桓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實際上,房地產稅的出台,是對現行稅費體制中的一些稅費項目所做的 必要調整和整治。“這是一個非常複雜和困難的過程。”
那么,除了稅制體系的再設計,房地產稅還面臨哪些難題?
房產稅收入都抵不上征稅成本?
專家建議由中介組織代征
目前很多人不清楚“房產稅”和“房地產稅”這兩個概念到底有什么區別,都在混淆使用,房地產稅和房產稅僅一個“地”之差,實際差別卻很大。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目前的房產稅更類似於國外的物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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