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出台又一重磅級別的城市更新新政!
11月2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了《關於深入推進城市更新工作的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的公告,對城市更新給出了33條政策層面上的鼓勵。
接下來,跟著小編劃重點!
1、城市更新項目建成的商服類物業,可向個人、個體工商戶和其他非法人單位銷售。
眾所周知,廣州在經曆了330新政後,商辦市場成交一度腰斬,無論是成交量還是市場整體環境都是一夜回到解放前。此次對於商服類物業的優化,能讓當下的商辦市場得到緩解。
2、城市更新項目涉及繳交土地出讓金可分期繳納,首次繳交比例不低於30%,餘款1年內繳清。
3、鼓勵舊村改造采用先收購房屋後回購的方式實施補償。
(1)對采用政府征收方式改造的,由征收主體按照市場評估價收購村民房屋,村民按照人(戶籍人口)均建築面積50平方米的標准、建安成本回購住房;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簽約的,可按人(戶籍人口)均建築面積不高於20平方米給予獎勵回購,村集體物業按照集體收入不降低的原則複建。
(2)對采用自行改造、與有關單位合作改造的舊村,同樣按照先收購房屋後回購的方式實施補償。
4、舊村改造項目住宅規劃淨容積率不超過5.3(含)的,原則上可以采用全面改造方式進行改造。
5、舊村全面改造項目,涉及複建安置房(包括複建集體物業)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公眾可在11月11日前向廣州市城市更新局反映相關意見和建議。聯系電話:84795389。電子郵件:fuxiao123@gz.gov.cn
進入下方鏈接下載關於深入推進城市更新工作的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http://www.gz.gov.cn/gzgov/gsgg/201811/008f6c4de41e4334bfad3f13b388406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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