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各地調控沒有最嚴,只有更嚴。近日,深圳、重慶不約而同發文,對投機炒房行為出手。前者是10大部門聯合發聲,明確整頓投機炒房、開發商及中介違法違規行為;而後者,則是公安發話將介入樓市,炒房有可能上升為犯罪行為。
深圳發文整頓投機炒房
8月14日下午,深圳規土委、市監、住房局、公安局、稅務局等十大部門聯合發布了《聯合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方案顯示,將嚴厲打擊樓市亂象。此次主要是聯合整頓投機炒房、開發商及中介的違法違規現象。
重要信息如下:
一、工作重點
1.投機炒房行為
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
2.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1)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定、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
(2)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利用開發企業市場優勢地位,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變相實行價外加價;
(3)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
(4)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益;
(5)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
(6)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格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
3.房地產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1)采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
(2)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為客戶就同一個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
(5)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擔保服務,或者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
(6)與投機炒房團夥串通,通過收取“茶水費”、“好處費”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
4.房地產虛假廣告
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曲解房地產政策誤導購房者;發布未取得許可或者備案的廣告,承諾為購房者辦理戶口、升學、房產升值等事項。
二、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2018年7月
2.組織實施:2018年7月-12月(每月至少開展一次聯合檢查工作)
3.總結鞏固:2018年12月底
重慶房管局聯合公安發文:炒房或上升至犯罪行為
同日,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和重慶市公安局聯合發布了《重慶市國土房管局 重慶市公安局關於整治和打擊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通知》(以下稱為“通知”),對目前市場上存在的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造謠傳謠、炒賣房號、非法集資、造假騙貸等予以嚴厲打擊,懲治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重點整治和打擊以下9類違法違規行為:
(一)編造散布房地產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通過網站、新媒體等途徑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以及雇傭人員制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二)“炒賣房號”非法牟利。與投機炒房團夥串通,通過“炒賣房號”、違法收取購房人“指標費”、“茶水費”等房價款以外其他費用,非法牟利的行為。
(三)房地產領域非法集資。通過分割銷售並承諾售後包租、以房地產項目名義向社會公眾融資並承諾高額利息、利用互聯網金融平台眾籌買房等行為。
(四)偽造公文、證件、證明文件。通過偽造、變造公文、證件、證明文件,或者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騙提或騙貸住房公積金、規避限貸的行為。
(五)挪用、侵占房地產交易資金。開發企業或中介機構人員非法侵占、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的行為。
(六)“一房多賣”。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同一套商品房出售給多人或將已抵押、查封的房屋銷售給他人的行為。
(七)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開發企業或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行為。
(八)威脅人身安全。開發企業或中介機構采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租戶、強制上漲或惡意克扣租金、押金;黑惡勢力欺行霸市、破壞房地產行業管理秩序等行為。
(九)房地產領域涉嫌擾亂公共秩序、妨害社會管理、侵犯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等其他違法行為。
《通知》指出,這次重慶房管局和公安局的聯合行動,將切實履行房地產市場監管主體責任,嚴厲查處:投機炒房、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虛假房地產廣告等4個方面違法違規行為,尤其是房地產領域職業化、團夥化、惡意化的違法犯罪行為。
重慶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透露,2018年11月20日前,各區縣國土房管部門要報送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檢查、查處情況)。此外,本次專項整治工作期間,將不定期向社會公開曝光違法違規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名單和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以起到震懾作用。
通知要求,各區縣國土房管部門、公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職責,依據通知明確整治打擊的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在7至12月集中開展整治和打擊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專項工作,深入整治和打擊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對於重慶公安局介入樓市調控,相關人士指出,與此前通過經濟處罰、約談、通報、停止辦理網簽等行政手段相比,公安部門介入能夠讓違法違規的房企、機構和個人得到更確切的實質性懲罰。
29城公安局或將跟進
據了解,此前住建部、公安部等七部委曾聯合發布《關於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該文件決定於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廈門等30個城市先行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重慶公安局此次介入樓市調控,可視為對七部委發文的一個回應。
8月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遼寧沈陽召開部分城市房地產工作座談會,要求嚴格督查,對工作不力、市場波動大、未能實現調控目標的地方堅決問責。
有關收取“茶水費”“指標費”等違法行為,在許多城市屢見不鮮。以重慶為例:
今年7月,重慶市懲處了一例變相收取“茶水費”的行為。據報道,重慶房管局查處一名社會人員冒充重慶某開發商員工,以“選房費”等由頭,違規收取15戶購房者每戶4萬元共計60萬元費用的案件,並當即依相關法律法規將涉案人員移交公安機關。
重慶衛視6月報道,重慶某在銷樓盤向購房者額外收取了茶水費、好處費,金額從幾千元到幾十萬不等。相關工作人員,涉嫌存在違法行為。
有民眾向重慶璧山區政府投訴,有開發商向購房者征收“茶水費”(或指標費)。
根據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統計的數據,7月,全國樓市調控密集程度刷新曆史紀錄,合計超過60個城市,發布了超過70次各類型房地產調控政策。截至目前,房地產調控次數已經高達280次。
來源:房掌櫃綜合新浪房產、中新網整理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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