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租客來說,規范的住房租賃信貸產品通過“月付”的形式,能一定程度上減輕租客的經濟負擔;對長租公寓的托管機構或中介機構來說,也能為其補充一定的流動性資金。而違法的“租金貸”,則大大增加了租客的成本,成為不法機構實施詐騙的工具。住房租賃信貸產品的風險也不容忽視。若托管機構或中介機構資金鏈出現問題,租賃企業無法按期向房東付款,房東和租客的權益都會受到影響,如近期爆倉的杭州鼎家長租公寓。若托管機構或中介機構將上述“資金池”資金挪作他用,其所蘊含的風險危害也會很大。
當前,金融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的個人貸款在受理調查、風險評價、受托支付、貸後管理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對個人住房貸款還有首付比例等要求。但目前尚無住房租賃信貸的統一管理規定,對中介機構聯合信托公司等發放的租房貸款要求並不明確,對網貸平台發放的“租金貸”等管理存在空白和模糊。因此,應加強制度建設,盡快補齊住房租賃信貸管理的短板。下一步,應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制定統一的管理細則,明確從業機構管理要求,規范住房租賃信貸行為,加強住房租賃信貸審慎經營,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維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
具體來看,對第一類產品,應大力鼓勵。采取正向激勵等措施,推動正規金融機構進一步創新產品和服務,綜合運用住房租賃貸款、信用卡分期等方式,更好地滿足租賃市場需要。但也應做好資金監控,防范房東利用住房租賃信貸產品套現。對第二類產品,應進行規范。如明確借貸條件、申請方式,既要方便租客借貸,也要防止過度借貸,將借貸杠杆控制在合理水平。同時,要對沉澱在長租公寓運營機構的資金進行托管或集中存管,減少資金被挪用的可能。還要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減少監管套利。對第三類產品,應嚴厲打擊。在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的框架下,深入實施網絡借貸風險整治活動,大幅度提高違法成本,加大對違法房產中介及網貸平台的打擊力度。
(房掌櫃整理自經濟日報、中新經緯)
2022-02-11 09:36
2022-02-11 09:35
2022-02-11 09:35
2022-02-11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