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各地調控沒有最嚴,只有更嚴。近日,深圳、重慶不約而同發文,對投機炒房行為出手。前者是10大部門聯合發聲,明確整頓投機炒房、開發商及中介違法違規行為;而後者,則是公安發話將介入樓市,炒房有可能上升為犯罪行為。
深圳發文整頓投機炒房
8月14日下午,深圳規土委、市監、住房局、公安局、稅務局等十大部門聯合發布了《聯合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方案顯示,將嚴厲打擊樓市亂象。此次主要是聯合整頓投機炒房、開發商及中介的違法違規現象。
重要信息如下:
一、工作重點
1.投機炒房行為
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
2.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1)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定、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
(2)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利用開發企業市場優勢地位,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變相實行價外加價;
(3)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
(4)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益;
(5)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
(6)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格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
3.房地產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1)采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克扣保證金和預定金;
(2)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為客戶就同一個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4)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
(5)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擔保服務,或者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
(6)與投機炒房團夥串通,通過收取“茶水費”、“好處費”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
4.房地產虛假廣告
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曲解房地產政策誤導購房者;發布未取得許可或者備案的廣告,承諾為購房者辦理戶口、升學、房產升值等事項。
二、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2018年7月
2.組織實施:2018年7月-12月(每月至少開展一次聯合檢查工作)
3.總結鞏固:2018年12月底
重慶房管局聯合公安發文:炒房或上升至犯罪行為
同日,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和重慶市公安局聯合發布了《重慶市國土房管局 重慶市公安局關於整治和打擊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通知》(以下稱為“通知”),對目前市場上存在的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造謠傳謠、炒賣房號、非法集資、造假騙貸等予以嚴厲打擊,懲治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2022-0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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