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和城市群裏的中小城市、小城鎮(一、二線城市)有著巨大的需求潛力,但由於政策問題,限制大城市的土地供給和住房供給。三、四線尤其是邊緣的中小城市(鎮)需求不足,卻有大量的土地和住房供給,不僅造成房地產的嚴重分化和空間結構失衡,而且導致影響房地產投資對經濟增長的帶動。
3.政策建議
調整城市發展的方針。放開對大城市的限制,在大城市中心城區人口超過最優規模時,建立多中心,解決城市病;將大中小城市、小城鎮協調發展和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結合起來,全面發展城市群內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
住房供給側(空間)結構性改革。落實到房地產上,放開一、二線城市人口限制,加大一、二線城市和城市群內中小城市的土地和住房供應,實現住房供需匹配,促進住房市場的空間收斂,帶動住房投資增長。同時采取相應措施,通過土地指標的空間交換制度,調節、限制三、四線及以下城市的土地供給和住房供給,將庫存逐步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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